哈萨克斯坦使用的亲属关系公证样例





哈萨克斯坦要求
哈萨克斯坦使用的公证书要求比较比较特殊:
1、公证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并需在公证书末页后附该当事人的护照复印件,并与公证书装订在一起。
2、未婚公证书或未刑公证书,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再办理公证(且至少应有截止日期)。哈方不接受未婚或未刑的实体公证及无配偶声明书的签字属实公证。另,哈方不接受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公证。
3、需哈萨克语或俄语译文。
4、哈方要求公证书包含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
5、自2017年7月6日起,毕业证书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须有照片)附:使馆提供报告式样
6、2017年12月16日起,文件(姓名和名称)翻译成哈语或俄语时,需使用汉语拼音或汉语西里尔字母转写系统。
7、译文页须有对证词页公证处印鉴名称的翻译。
8、出生类文书需做非实体公证的认证。
9、证书类文书如盖钢印,译文中需同时注明系钢印。
10、对出售房屋等行为,不接受同意出售的声明书公证,应以委托书形式出具,且委托书中涉及当事人、委托人的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性别、出生年月、地址。
1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出具年度应与纳税年度一致。
亲属关系公证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和关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 申请人和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无法体现亲属关系的话,需要提供派出所或居委会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的海牙认证
哈萨克斯坦使用的公证书,无需办理哈萨克斯坦双认证,现在只办理海牙认证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