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生于70年代,准备办理子女团聚移民。移民局要求提交出生公证,可她也没有出生证啊,姥姥姥爷也已去世,我们一开始都不知道准备什么材料。
只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是不够的
最初以为,身份证和户口本上有日期,办理母亲的出生公证问题不大,结果咨询过公证处才知道,公证书要还要写出生地点和父母亲的姓名。
我们还要找其他的补充材料,证明她和姥姥姥爷之间的亲属关系。
我去了母亲原来的户籍地
因为找不到原来的老户口本,我联系了母亲老家的派出所,询问能否查询户籍底册、迁移记录或者其他户籍档案。
非常幸运,档案中还能查到母亲和姥姥姥爷登记在同一户内,并记录了相应关系。
人事档案也可以排上用场
母亲已经退休,退休后人事档案由相关机构保管。
我们从档案的履历表、职工登记表中,找到了家庭成员的信息,记载了姥姥姥爷的名字和母亲的关系。
此外,我们还找出了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材料。
户籍地档案、人事档案和死亡注销信息一起,可以从不同角度相互印证。
材料不完整,还可以办理出生公证吗?
如果出生年代较早,往往难以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但是公证处也一般会根据户籍档案、人事档案等材料,综合判断。
此外,如果有社区出具的证明,或者兄弟姐妹和其他亲属的证言,以及墓碑照片,也可以一起提交上去,不过这一类材料是辅助说明,公证员说不能作为主要材料,具体还要公证处审核决定。
没有出生证,出生公证怎么办?
如果大家也在替父母办理移居或签证所需的出生公证,可以先整理户口本、身份证、人事档案或其他材料。
除了亲自前往公证处,也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著文快办小程序申请,提交现有材料,联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进行初步梳理,再根据户籍地等因素联系公证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