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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澳台公证办理指南:内地公证书去港澳台使用怎么被采信?

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书前往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使用,不办海牙认证,不办双认证,而是办一些特殊的“认证”。下面分别来讲一讲。

1 发往中国香港:外交部确认手续

内地公证书在香港使用,一般需要先在内地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涉港公证书,再根据要求办一个外交部确认手续。

常见的在香港使用的公证书有不反对声明书公证、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委托公证、结婚证公证等。

在实际办理中,建议提前与收文方联系,看是否需要外交部确认手续。在实践中也有直接在香港使用公证书的例子。

另外,如果中国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在内地使用,一般需要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会员名单可从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网站查询),并通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

2 发往中国澳门:通常可直接使用

内地公证书在澳门一般可以直接使用,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反之,澳门公证书在内地也一样,可以直接用。

3 发往中国台湾:海基会验证

中国大陆的公证书在中国台湾使用,一般需要办理海基会验证手续。

首先需要在具有涉台资质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书出具一式两份。申请人自留一份,另一份由公证处送公证协会,公证协会寄送中国台湾海基会。

当事人或其亲属携带公证书前往海基会,海基会会比对当事人的公证书以及公证协会邮寄的公证书是否一致,核验无误出具验证证明。

常见的在中国台湾使用的公证书有亲属关系公证、在职证明公证、驾照公证、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学历公证、成绩单公证、死亡公证等。

另外,如果中国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在中国大陆使用,中国台湾公证人将证书正本交给当事人带往大陆,同时副本寄到海基会,由海基会发往公证协会。由当事人携带公证书前往公证协会验证后使用。

涉台亲属关系公证 海基会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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