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证用于境外事务时,阿联酋是一个经常被提及、但办理要求并不直观的使用国家。很多当事人只被告知需要“把结婚证拿去公证、再做认证”,却并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应当送哪个领区办理,甚至在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后,才发现路径选错、需要返工。
本文围绕结婚证公证 + 阿联酋双认证,结合阿联酋驻华使领馆的领区受理规则,系统梳理结婚证在阿联酋使用时的常见办理逻辑与实务要点。



什么是结婚证公证 + 阿联酋双认证
结婚证公证,是指由公证处依法出具公证书,对结婚证这一婚姻事实文件进行形式上的法律确认,使其具备在涉外场景中使用的基础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等同于认证。
当结婚证公证书需要在 阿联酋 使用时,仅有公证通常并不足够,还需要完成后续的双认证程序。
所谓“双认证”,是指在中国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之后,再依次完成以下步骤:
- 由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对公证书进行认证
- 再由阿联酋驻华使领馆对该认证文件进行确认
这是阿联酋对中国出具文书的常规要求。由于阿联酋并非海牙成员国,海牙认证(Apostille)不能替代上述流程。
为什么阿联酋要区分结婚证认证的送签领区
在阿联酋的认证实践中,一个非常关键、却容易被忽略的点在于:使领馆按领区受理认证申请。
阿联酋驻华使领馆并不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常住地或结婚证登记地来划分受理范围,而是以公证书的出具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是在哪个省、市的公证处办理的公证,直接决定了后续应当送往哪个阿联酋总领馆认证。
这一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如果领区判断错误,即便材料内容完整,也可能无法被受理。
驻广州总领馆受理的结婚证公证范围
当结婚证公证书由以下省份的公证处出具时,通常应送阿联酋驻广州总领馆办理认证:
- 广东
- 海南
- 广西
在这些地区办理结婚证公证的当事人,后续在规划阿联酋双认证路径时,应以广州领区为参考。
驻上海总领馆受理的结婚证公证范围
当结婚证公证书由以下省市的公证处出具时,通常应送阿联酋驻上海总领馆办理认证:
- 江苏
- 浙江
- 上海
- 安徽
- 福建
在其他地区出具的公证书送往北京的大使馆认证。
结婚证公证 + 阿联酋双认证的基本办理逻辑
从整体流程来看,结婚证用于阿联酋,通常遵循以下顺序:
首先,完成结婚证公证;
其次,根据公证书的出具地,判断对应的阿联酋使领馆领区;
最后,按该领区要求完成阿联酋双认证。
结婚证公证与阿联酋使用文件的语言形式说明
在公证形式上,结婚证公证通常采用中阿文对照的方式出证。公证书中一般包括:
- 结婚证复印件
- 对应的英文翻译文本
- 公证词(中阿文对照)
上述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装订成册,构成完整的公证书。
实务中常见的几类误区
在办理结婚证公证及阿联酋双认证时,以下情况在实践中较为常见:
有的仅完成结婚证公证,却未提前确认是否还需要阿联酋双认证;
也有的在未确认领区规则的情况下提交材料,导致认证路径需要调整;
还有个别情形,将海牙认证误认为可以直接用于阿联酋。
这些问题本身并不复杂,但往往会增加不必要的沟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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