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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应该明白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签名公证

外国人在国内委托律师诉讼时,面对对方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在律师建议下,办理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签名公证书,并提交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书签名公证 财产保全申请书签名公证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什么?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将来裁判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公证?

一般规定,当事人为涉外、涉港中国澳台主体时,需要提交经过公证部门公证、认证的相关材料。所以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退费账户确认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材料,一般需要申请人进行签名公证。不过,这与具体法院要求有关,建议在办理前确认好要求。

办理财产保全申请书公证需要提交什么?

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籍人士应提供护照

拟好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纠纷相关证据

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注意些什么?

需要写明当事人信息、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等。

其中,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没有担保法院可能拒绝请求。

另外,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也应包含在内。

财产保全申请书签名公证线上办理

公证处现在开通了远程视频公证,可以通过线上完成财产保全申请书公证。

需要先通过线上发送材料审核,通过后与公证员约时间连线。

通过公证处的线上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在公证员见证下签署财产保全申请书。

之后坐等公证书出件即可,一般3-5个工作日就能办理完成,还可以申请加急处理。

如有问题欢迎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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