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申请赴申根短期签证,除了出示常规材料外,还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常见情况如下
一、 父母双方带未成年人出行:
亲属关系的公证 + 认证
二、 父母其中一方带未成年人出行:
亲属关系的公证 + 认证
父母另一方同意单亲带未成年人出行的同意书的公证 + 认证
三、父母的亲戚或朋友带未成年人出行:
亲属关系的公证 + 认证
父母双方委托亲戚或朋友带未成年人出行的委托书的公证 + 认证
四、未成年人参加国外组织活动(如冬/夏令营等):
亲属关系的公证 + 认证
父母双方同意未成年人此次参加活动的同意委托书的公证 + 认证
五、未成年人独自出行:
亲属关系的公证 + 认证
父母双方同意书的公证 + 认证
注:
若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其中一方父母带未成年人出行,在法院无明文规定另一方父母对未成年人没有任何监护权的情况下,带未成年人出行方需要提供离异另一方其出具的同意书的公证 + 认证。
未成年人: 指在申请之日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是实体公证,就是直接公证亲属关系的事实,而不是公证某个证明文件属实。所以是直接出公证书,里面并不附带文件的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最常见的有效证明材料是《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也可以提供《独生子女证》、能够表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者户籍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书的证词需要翻译。
【出行同意书公证】
前往申根国家、澳大利亚等国,未成年(或不满18岁)人员需要父母同意其出国的公证书。
内容为:父母双方同意其未成年子女,于某时期内前往某个国家参加某项活动;
出国期间,委托随行的成年人代为行使监护权。
【海牙认证】
2023年11月7日以后,文书前往海牙成员国使用不再办理双认证,而是办理海牙认证,加贴附加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