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收入证明公证是出境的UU们经常用到的一种公证类型
公证事项为:复印本与原本相符
办理在职/收入证明公证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证明开具单位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办理在职/收入证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申请人的身fz原件;
- 申请人的户k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 申请人所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开具的在职/收入证明原件;
- 申请人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
- 相关辅助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
该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若非本人办理,应在公证书中写明代理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sfen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