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小伙伴踩过“实体公证vs非实体公证”的坑呢
有些国家在领事认证要求中,提到相关类别的认证必须提供“非实体公证”,或者明确表示不接受“实体公证”
有些领事认证要求中,会表示个别认证可接受“实体公证”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区分“实体公证”vs“非实体公证”?
这事,举个例子就很容易明白了:
出生公证vs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 申请人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去做“出生公证”时,公证人会在公证书上列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证词说明申请人在何时何地出生,父亲和母亲的身份信息。这个过程中的公证事项为“出生”这一事实,因此叫作“实体公证”,它属于“直接公证”。
- 申请人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去公证时,公证员在证词中写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相符,间接证明申请人出生的事实;因此,这种公证叫“间接公证”,也叫“非实体公证”。
在“非实体公证”中,公证书中除了包含证词之外,必然会附上所要公证的文件
也就是经查验与原件相符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开出的证明原件
希望以上说明
让你正确拿捏相关认证要求
彻底避开这个小坑


